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

l 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间:

l 与主合同相同。

产品简介:

l 被保险人遭受主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已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及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免赔额和给付比例,投保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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