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保健康家庭医疗保险计划

《全家保健康家庭医疗保险计划》是吉祥人寿首款中高端人士专属健康险,创新推出“1+N”投保模式,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全家购买更多实惠,保障范围突破社保限制,保额高、保障广,倾心打造私人健康管家服务,竭力提供事前医疗预防、事中就医呵护、事后温情关爱等全面健康管理服务,解决您的后顾之忧。我们深知唯家人健康最珍贵,全家保保全家,一张保单守护全家健康。

投保年龄:560周岁

保险期间:1

交费方式:年交

保: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

可搭配附加险:吉祥人寿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

全家保障 附险费优:创新推出“1+N”投保模式,可独立承保,可一张保单守护全家健康,人数自定超灵活,附加险更多实惠。

低费高额 不计免赔:亲民价格,可坐享百万医疗保障!生病住院,再也不怕拖垮全家!产品按合同约定提供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和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涵盖等待期后因疾病或因意外导致的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终身给付限额达30-300万,年度给付限额10-100万。且无免赔额,尽显合理妥心。

突破社保 进口赔付:保险金的医疗费用突破社保目录限制,有社保人员社保赔完后剩余医疗费用中合理且必要的部分我们再100%赔付,无社保人员80%赔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进口药品费用也在保障范围内,更广的药品,更好的保障!

长期续保 一生无忧: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首次投保成功后,第二年能继续购买,我们不会因您是否健康拒绝承保,在终身赔付限额内,经我们同意可一直续保到80岁,一生无后顾之忧!

健康管家 专家服务: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可享就医绿通六个专项服务:专线电话医生、专刊健康资讯、专属名医绿道、专家住院安排、专家手术安排、专人住院探视。

吉祥人寿全家保医疗保险产品说明

一、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 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释义六)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指定医院(释义七)医生(释义八)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释义九)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释义十)、膳食费(释义十一)、护理费(释义十二)、一般手术费(释义十三)、诊疗费、检查检验费(释义十四)、治疗费(释义十五)、药品费(释义十六) 、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我们将在约定保障计划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各项给付限额内,按照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 - 任何已获得补偿的住院医疗费用× 给付比例

本合同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的累计住院天数以180日为限,其中,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重症监护室床位费保险责任的累计重症监护室住院天数以30日为限。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的,我们继续承担保险责任,最长至保险期间届满后的第30日,但承担保险责任的累计住院天数以上述我们限定的天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障计划中各项住院医疗费用对应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二) 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指定医院医生确诊必须在医院接受特定门急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特定门急诊治疗而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 我们将在约定保障计划的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各项给付限额内,按照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 - 任何已获得补偿的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 给付比例

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门急诊治疗所支出的以下费用:

1)因肾透析(释义十七)而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2)因癌症放疗/化疗(释义十八)而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3)因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而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4)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医疗费用:指若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天(含7天)及出院后7天(含7天)内,因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检验费(释义十四)、治疗费(释义十五)、药品费(释义十六)、门诊手术费

(三) 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指定医院医生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在住院过程中实施器官移植手术,对于被保险人进行上述器官移植手术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器官移植手术费(释义十九),我们将在约定保障计划的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按照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 任何已获得补偿的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给付比例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上述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以您和我们约定的保障计划的日限额及年度给付限额为限,且在本合同及《吉祥人寿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合同》各保险期间内,我们对每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之和以您和我们约定的保障计划的终身给付限额为限。

上述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的给付适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补偿原则。

二、给付比例

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给付限额内,我们按照以下给付比例向被保险人分别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及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释义二十)的,我们按下列规定确定给付比例:

1)如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取得住院医疗、特定门急诊医疗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补偿的,我们对剩余医疗费用中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特定门急诊医疗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给付比例为100%

2)如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取得住院医疗、特定门急诊医疗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补偿的,我们对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特定门急诊医疗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给付比例为60%

(二)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我们对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特定门急诊医疗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给付比例为80%

三、补偿原则

我们的赔付以实际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为基础,若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门急诊医疗费用及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医疗保险(含商业医疗保险)、社会福利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任何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我们将不再对已经获得补偿或赔偿的部分进行赔付,我们的赔付与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释义二)治疗、特定门急诊(释义三)治疗或器官移植手术(释义四)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60日,我们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6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五、续保

本附加合同生效后至期满前30日,如果您没有书面提出不续保,我们视为您要求续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附加合同自动续保。新续保的合同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续保,均依此类推。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附加合同不再续保:

1 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合同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2 在本附加合同及《吉祥人寿全家保医疗保险合同》各保险期间内,我们对每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之和达到约定保障计划的终身给付限额的。

若我们不再续保的,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您。

六、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特定门急诊治疗、器官移植手术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二十一)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二十二)、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二十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二十四)的机动车(释义二十五)

六、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释义二十六)、跳伞、攀岩(释义二十七)、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释义二十八)、摔跤、武术比赛(释义二十九)、特技表演(释义三十)、赛马、赛车、滑雪、滑水、狩猎等高风险运动(释义三十一)或者从事职业体育活动;

七、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先天性疾病、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及其并发症;

八、 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释义三十二),包括受伤、异常症状和疾病,但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知晓并同意承保的除外;

九、 有关发育迟缓、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而接受的医疗、会诊或检查;

十、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主义行为;

十一、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生物化学污染;

十二、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三十三)

十三、 避孕、节育(含绝育以及绝育恢复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产前产后检查、性病、性功能相关医疗、变性手术,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的治疗;

十四、 各种美容整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美容整容除外)、准分子激光手术、减肥治疗、睡眠治疗、营养咨询、戒烟治疗、增高矫形手术;

十五、 治疗Ⅱ期糖尿病的外置胰岛素泵、使用假体装置、各种矫正器(包括义肢、义齿、义眼,及非急救中使用的颈托、夹板)、轮椅及各种电动助行器械、助听器;

十六、 在中国境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七、 一般身体检查,疗养或护理,康复性治疗,既非药物又非手术的治疗;

十八、 预防性治疗,实验性或试验性治疗。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释义三十四)。

注:《吉祥人寿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产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同《吉祥人寿全家保医疗保险》产品,此处不一一列举,具体请以条款为准。

产品案例

健康全家计划

(为单身贵族、新婚夫妇、三口之家、三代同堂等不同类型家庭结构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张先生今年30岁(有社保),妻子王女士(28岁)打算为丈夫和5岁的儿子投保医疗保险,担心患病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会拖垮家庭,精明的王太太选择购买吉祥之家计划。

一、计划内容

投保对象

险  种

计  划

保险期间

限  额

期交保费

张先生

吉祥人寿全家保医疗保险

三档、有社保

1年,最高续保至80

终身给付限额150

年度给付限额50

917

王女士

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

三档、有社保

779

儿子

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

三档、有社保

657

合  计

2353

二、保障利益

未来一年内,张先生全家,每人可各获得全家保医疗保险终身给付限额150万,年度给付限额50万,具体医疗保障利益如下:

1、住院医疗保险金(180/年)

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一般手术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在年度给付限额内赔付为50万。

药品费年限额15

重症监护室床位费(30/年)每日限额2500元。

2、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门急诊肾透析费、门急诊癌症放疗/化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急诊抗排异治疗费:年限额12

3、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一次/年):年限额12万。

提示:全家保-健康全家计划由《吉祥人寿全家保医疗保险》和《吉祥人寿附加全家保医疗保险》二个产品组成,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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